党风廉正建设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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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正建设责任书

党风廉正建设责任书

【篇一: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面完成2011年度教育工作任务,树立廉洁从政、一心为民的形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及区委、区政府和市教育局、区教育局有关工作部署,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按照《中共XXXXXXX教育局委员会2011年工作要点》(区教党[2011]6号)要求,抓好本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教职工要带头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同时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二、职责任务

(一)带头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实行)》,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努力提升自身综合素质,提高工作效率,改善工作作风,廉洁自律,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带出好的班风和校风;带头遵纪守法,管好自己、配偶和子女。

(二)抓好党风廉政教育和制度建设。把党风廉政教育作为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抓好落实,按照区三届四次党代会的部署,切实开展好“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按照“教育强区”、“小学更优,中学有位”的工作要求坚持以教育为先,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防线和抵御腐败的能力;进一步推进学校教育改革,健全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有效的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提高从严治教、依法执教的能力和水平,保证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执行,办人民满意教育。

(三)认真处理群众来电来访。对群众来信和来访,要热情接待,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关心群众利益,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各专任教职工要严格按照教育阳光收费的要求进行收费。

(五)认真贯彻落实好“不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歧视、侮辱和当众讽刺、挖苦学生;不准随意将学生逐出课堂,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转学、退学,对学生进行精神伤害;不准违规增加学生作业量,布置惩罚性作业;不准违规向学生收取或变相收取各种费用,不准通过推销书籍和复习资料等形式向家长收费;不准指责、训斥、羞辱学生家长;不准向学生和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委托办理私人事宜;不准在工作日饮酒,在授课期间吸烟,不准在授课期间擅自离开课堂,使用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不准在任何时间参与黄、赌、毒及封建迷信活动,传播对学生身心有害的思想。穿着打扮要朴素大方得体,不化浓妆,首饰佩带得体,谈吐文雅、行为端庄;不准以任何借口在任何地点补课、私自办班,严禁强迫学生或介绍学生到指定的补习班补课。严禁教师以任何理由到校外兼职上课”等规定。

三、责任考核和追究

(1)年终书面形式向学校党支部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情况及时书面汇报;

(2)年终总结时在本校职工大会上述职,接受可是成员和群众的评议;

(3)全面完成各项任务时,学校党支部给予表扬、鼓励;对重要情况不汇报,工作失误、失察,履行职责较差和自身廉洁自律做得不好的,给予批评、教育;存在严重问题被查实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4)如果出现严重违纪问题和乱收费问题被查实处理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自觉承担“责任追究”之相关责任。

教职工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进一步强化“亲民、爱民、为民,求实、务实、落实”的理念,带头讲正气、树形象、严纪律、抓改革、谋发展。

校支部委员会:

校长、党支部书记:

教职工:

二〇XX年三月二十八日

【篇二:税务局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为切实抓好20XX年度分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目标,突出重点、落实责任,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第一条认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第二条坚持勤俭节约,严格执行省市县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着重抓好以下工作: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严禁借培训和学习考察之名利用公款游山玩水。

第三条加强廉洁自律。

(1)严禁违法规定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2)严禁违反规定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

(3)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4)严禁大操大办婚庆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5)严禁用公款或接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邀请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第四条严格执行《合肥地税八条禁令》、《肥西地税五项禁令》和市局下发的《严肃劳动纪律的补充规定》,坚决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严禁在中介机构兼职取酬、强制税务代理。严肃查处和纠正在税收执法关键环节损害纳税人合法利益的行为,严禁向纳税人乱摊派、拉赞助、推销商品、违规强行指定税控器具品牌产品和“吃、拿、卡、要、报、赊、欠”等不正之风。严禁工作时间私自到茶楼、棋牌室、歌舞厅、浴场、酒店、会所等场所进行娱乐活动;严禁工作时间私自到社会公共场所进行游泳、打球、美容美体、钓鱼等休闲活动。

第五条切实加强对行使税收执法权、行政管理权的重点人员、重点岗位、重要事项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依法、公正公平、及时有效便民办理个体税收管理、税额核定、减免税审批、发票管理、纳税评估、税务稽查、行政处罚等税收执法重点工作。

第六条严格落实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力。

第七条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全面掌握其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相互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纪律,切实推动《廉政准则》的贯彻实施。第八条重视信访举报工作,认真核查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汇报。严禁参与越级访、重复访和集体访活动。

第九条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认真落实《纳税服务投诉受理办法(试行)》,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利益。

第十条深化政风行风建设积极参与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积极向纳税人述勤述廉,进一步加强与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沟通联系。

第十一条深入开展向沈浩同志学习活动,加强理想信念和廉政勤政教育。积极参加支部学习,积极参加廉政文化活动。

二、责任目标考核

分局将对照本《责任书》规定内容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考核,严肃追究个人责任。

三、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由分局长与全体税务人员签订后各保留一份。

分局长(签字):日期:

【篇三: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推进教育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根据县教育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为把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我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并与教职工签订如下责任书: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做到在思想上筑起反腐倡廉的坚固堡垒。

1、结合实际,安排部署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支部班子主题会议不少于2次,校领导班子不少于1次,有工作要点及会议记录。

2、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党风廉政理论,有学习资料,有学习笔记。学校组织专题学习全年不少于两次。

3、一把手亲自抓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班子责任分工明确,具体任务落实到人。

二、自觉履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学习并遵守反腐倡廉的各项规定,确保不发生违法违纪案件。坚决不收受家长或他人送的礼品、礼金,做到廉洁从教。坚决杜绝学校利用寒暑假对学生进行收费性补课,或租借校舍给部分教师补课的行为。

三、严格遵守学校各项制度,实行阳光作业。切实抓好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加大监督管理力度,把春、秋季开学期间中小学收费情况的检查与日常检查结合起来,杜绝自立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以及强行搭车收费等项目。在学校基建、招生、收费、大宗物资采购、后勤服务等关键部位和环节,认真抓好校务公开工作,做到每开学前应如实公开收费项目、标准,并及时公开学校的收支情况。强化自我约束,坚决杜绝腐败现象发生。

四、认真落实学校述职述廉、廉政承诺等制度,健全完善监督机制,加大信访核查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的民主监督与评议。

五、实行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基因履职不到位,导致校内发生严重违纪行为,在社会上造成严重影响的,其本人当年工作不得评优晋职。

六、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和教师本人各一份。

责任单位:_______________责任人:________________

责任人:

二0XX年二月二十八日

【篇四:乡镇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维护XX改革、发展、稳定的良好局面,根据县纪委的具体要求,特签定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各村(居)党支部书记、主任,部门负责人。二、责任要求

1.落实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法规制度,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研究制定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章》、《准则》及各项法律的自觉性,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学习领导及上级党委和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进行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

3.严格标准、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公开、公平、公正地完成组织发展、困难救济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

4.要严格遵纪守法,建立规范的经济账目,随时接受镇财政的检查,杜绝贪污和经济违纪。

5.节约、合理开支办公经费,规范管理集体财产,严防假公济私。

6.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7.积极支持纪检及监察机关或职能部门履行职责。

8.坚持求真务实、艰苦创业,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做到群众公认、履行职责圆满。

三、责任考核

1.积极配合镇党委对村(居)班子和村(居)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检查工作。负责好对所辖党员干部的考核。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及时研究解决发现的问题。

2.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述职报告和工作总结的一项重要内容。

3.对因教育和管理不力导致本单位所辖人员发生严重违纪问题,要承担领导与管理责任。

4.主动向镇党委汇报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对本单位出现的违纪问题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四、奖励及责任追究

1.达到下列要求的责任人给与表彰奖励:

(1)责任心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绩突出,年度内未出现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事件,大多数群众满意;

(2)严于律已,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受到群众的好评;(3)坚持原则,敢于监督,勇于检举违法违纪问题;(4)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取得显著效果;

2.责任人不履行职责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情节较轻的给与批评教育或责令作出检查。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要依法规追究其责任:

(1)对出现的严重问题不及时上报、不认真解决,或对存在的问题不按要求整改的。

(2)对问题隐瞒不报,包庇违纪行为,干扰、阻挠、妨碍职能部门正确履行职责的。

(3)对群众反映问题不及时查纠,酿成严重后果的。

(4)不接受镇纪委或群众监督,因失职渎职给镇或村(居)造成重大损失的。

中共XX镇委员会村党支部

XX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

二0XX年三月

【篇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贯彻执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切实加强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推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工作,为全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局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签订本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一、指导思想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保证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基本原则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责任内容

(一)按照“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整体工作统筹安排部署,并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

(二)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思想道德素质和廉洁自律意识,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三)加强作风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防止发生违纪违法和不廉洁行为。

(五)对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职工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发现不廉洁行为和违规违纪行为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自查自纠,并及时进行查处。对严重违纪行为而失职失察的,将追究领导责任。

四、考核与监督

(一)年终对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可作为年终公务员考评优秀与合格的依据。

(二)领导干部个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民主测评结果,将进入个人廉政档案和干部考核档案。

五、责任追究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或者未能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者拒不办理的;

(三)对本科、队、室发生的违纪违法问题,不及时报告的;(四)疏于监督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

(五)放任、包庇、纵容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等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六)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民主测评“差”票率在30%以上的;

(七)、有其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的。

【篇六: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局党组书记、局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为认真贯彻落实XXX市委、市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责任主体意识,更好地履行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责任,全面推进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局党组主要领导与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与科室负责人签订此责任书。

一、局领导班子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局党组书记、局长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本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责任为:

(一)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和工作计划、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深入调查研究,定期听取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工作制度。

(三)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本单位的领导干部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管好班子成员,带好队伍,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督促领导班子成员抓好自身建设和各自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动与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活动。

(四)认真组织对上级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和主管部门批办事项和重大违纪违法案件进行检查;扎实开展“四群”教育活动,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五)以身作则,廉洁自律,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的相关规定。

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按职责分工,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具体责任为:

(一)协助局党组书记、局长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积极参与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计划、制度和措施。

(二)与分管科室共同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注意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适时与分管科室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研究制定防范措施,避免一般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督促分管科室认真完成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任务。

(三)对分管科室的党员干部进行经常性的党风党纪廉政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定期分析通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四)以身作则,廉洁自律,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的相关规定。

四、科室负责人对所在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责任为:

(一)协助分管领导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直接抓好本科室党风廉政各项工作任务。

(二)认真遵守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云南省安全监管系统“九不准”及《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规定。

(三)加强对所在科室工作人员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做好日常检查工作,做到廉洁自律,一身正气。

(四)认真对待基层企业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做到热情周到,切实关心、帮助、解决企业和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

(五)严格执行政务公开、依法办事,特别是行政许可,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正确行使权利。

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一式二份,一份由局党组保存,一份由领导干部个人保存。

局党组书记、局长签名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签名:

二○XX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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