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和解协议书、谅解书?怎么写?

时间: 2020-09-02 01:45:17 分类: 美文赏析

刑事和解协议书、谅解书?怎么写?

刑事和解协议书、谅解书?怎么写?

****************

刑事和解协议书、谅解书?怎么写?

作者:刑事律师王献锋

发表时间:18-06-2211:49

刑事和解协议书,是在刑事诉讼中被害人或者被害人家属与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之间达成协议,而形成的法律文书。刑事和解协议书的内容为双方协商的权利义务条款。一般包括: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向被害人赔礼道歉或者予以一定的经济赔偿,被害人对被告人的行为表示谅解,或者撤回控告的意思表示。

谅解书,是双方达成协议后,被害人或者被害人家属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行为表示谅解,而向办案单位出具的,请求办案单位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意思表示。

根据刑法规定,对于被害人家属予以谅解的,自诉案件可以撤案处理,公诉案件可以从轻或者免除处罚,由办案单位视情节而定。刑事和解和谅解制度在一般的轻罪案件中,是获得从宽处理的常见形式。

今天给大家介绍一下刑事和解协议书和谅解书的格式和基本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刑事和解协议书

甲方:

乙方:

XXX涉嫌XXX一案,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现达成和解协议如下:

一、乙方于本协议签订后一次性赔偿甲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等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XXXX元整(小写***元)。

二、甲方不再以任何方式追究乙方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甲方向办案单位出具谅解书,请办案单位对XXX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三、本协议一式三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刑事谅解书

XXX涉嫌XXX一案,经嫌疑人家属与被害人(家属)充分协商,双方已达成和解协议,作为被害人家属,我们已收到相关赔偿款.现表示对XXX的行为予以谅解,请求办案单位依法对XXX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特此谅解。

被害人家属:

年月日

以上为刑事和解协议书和谅解书的基本格式,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的,可以将约定的内容添加入内即可。

这里是“法家争鸣”,欢迎关注与分享!

****************

禅意美文:喔!我昨天已经为此哭过了!

作者:看书之家

发表时间:08-2800:18情感达人,优质原创作者

在想世间事,人间苦,烦恼皆因自心起,若是懂得放下,跟自己和解,又何尝不是一种解脱跟幸福呢!

——题记

提笔之时,脑海中想起了很久以前的一个禅意小故事

说有一个禅师在自家庭院内种满了花,他很耐心也很细心地打理,期待着有花开的一天。

可是,也不知是不是天不从人愿,还是上苍有意考核,便在花丛即将绽放的时候,天空下起了大雨,很大。

将诸多含苞待放的鲜花给打落一地,摧残得几不成原样。

雨停后,禅师耐心清理与整理着院内诸多残花残景,他的弟子见状,不解问道:“师傅,您不是最喜欢这些鲜花的吗?怎么……”

禅师回头看了弟子一眼,一脸若无其事着道:“喔!我昨天已经为此哭过了!”

后来,又过了那么一段时间,花丛在禅师的打理之下,又恢复了原状,也再一次含苞待放,后又顺其自然地绽放开来。

弟子见此,大为高兴,但看着禅师依旧是一脸若无其事的表情,便又问道:“师傅,现在这满院子鲜花盛开,您怎么……”

禅师看了他一眼,一脸平静着道:“情感:喔!我昨天已经为它们笑过了!”

……

一直挺喜欢这个故事,或者也可以更正一点的说,是喜欢故事里禅师的态度

能坦然接受一切,也能面对现实,懂得跟自己和解,更懂得如何去调节自己的心态,不会受过多的外在事物影响,也不会轻易陷入大喜与大悲之境。

虽然这样的生活看着平淡,但又何尝不是一种自自在在,悠悠然然的清欢呢?

人生有时真像是一场劫难:“劫起于生,劫灭于死。”或者也可以套用一段在网上流传很广的话来形容。“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哭着来到这个世上,又笑着离去的。来时,是因为我们知道我们是来受苦的;去时,也是因为我们知道终于可以解脱了!”

其实这一段话,确实有些悲观了。

因为,人生这一次旅途,这一些劫难,怎么渡,如何渡,其实完全都在己心。

万事执着,诸事无法放下,那自然得苦着渡。

可若是,事事随缘,诸事看淡,却也就能顺着渡。

就像我很喜欢网上的一段话:“不论遇到多么不开心的事情,可以哭也可以闹,可以大醉一场,但一切必须在入睡之前调整过来,不能因为这一天糟糕的心情影响到新一天的生活。

每一天都是新的开始,也是新的一天。

如果现时的你走不出昨天的阴影,那你只会让你余下的生活也跟着变得糟糕起来!”

这一段话若是细想,不就是在说:睡前放下一切,醒后万事可期吗?

……

篇外文:本文只是随笔所编,只可观赏,却不可当真!

别:图片皆来自网上,与正文无关!

文:看书

****************

强奸案“冰释前嫌”,杀人案“双方和解”…锦旗送了,网友怒了

作者:成都全搜索

发表时间:18-09-2319:28成都全搜索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9月21日晚

“冰释前嫌”这四个字上了微博热搜

原因是河南鲁山县检察院发表了一篇

“检察官介入下双方冰释前嫌”的文章

说的是一起初中生强奸

未成年少女案件

此事件一出,立刻引发网友热议。

强奸案“冰释前嫌”遭质疑

据中国之声报道,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人民检察院发表的“检察官介入下双方冰释前嫌”的文章称,小赵今年16岁,是鲁山县某中学初二学生。暑假,小赵和17岁女孩小花强行发生了性关系。

7月24号,鲁山县人民检察院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而据平顶山市检察院官方微信公众号8月10号推送的文章,小花更是因为这次侵害染上了传染性疾病,急需治疗。

但用这篇最新的文章的话说,承办案件的检察官韩昊要“最大限度的关注未成年嫌疑人的成长”,于是深入了解小赵的家庭成长环境,对嫌疑人小赵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

小赵写下悔过书和致歉信,希望能够得到被害人小花的谅解,也希望自己能够早日回到学校继续上学。

于是,办案检察官将双方的父母叫到一起,联系当地调解委员会对双方进行和解,“一切都以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为先”。

最终,双方父母“冰释前嫌”,自愿签订了和解协议书,小赵家长赔偿了小花父母8万元。

接着,鲁山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又赶在9月初开学之前,将小赵的强制措施由逮捕变更为取保候审,小赵得以在开学时回到了学校。

小赵的母亲给检察院送来了锦旗,上书“执法为民、尽职尽责、情系少年、倾心相助”。

媒体报道之后

舆论一片哗然

不少网友认为此事“荒唐至极”!

然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

再曝“握手言和”故意杀人案

据重庆晨报-上游新闻报道,9月22日,记者查询鲁山检察院微信公号发现,今年3月24日,该院官方发布了一则喜报:《热烈祝贺我院选送的未成年案件成功入选河南省检察机关第二届未成年人检察精品案件》。

文章说

该案件发生在某高中校园内,双方当事人均为该校高一年级学生,该案系因校园欺凌而引发的故意杀人案件。

该院未检科干警在办理该案件时,严格落实检察机关未成年人特殊办案制度,安排李某某与家人进行亲情会见、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对被害人进行心理干预积极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将嫌疑人的强制措施由逮捕变更为取保候审,协调教育部门,将李某某转入另一所高中就读,继续完成学业。

为避免司法办案耽误当事人的学业,协调人民法院将开庭的时间安排在暑假期间,并做到快诉快判,从提起公诉到收到法院判决仅用了18天的时间。提出缓刑的量刑建议,被法院依法采纳,法院最终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除微信公号报道此事外,鲁山检察院官博也晒出该案入选河南省检察机关第二届未成年人检察精品十大案件。

律师:检方做法有违刑法原则

资深刑事律师殷清利认为:

从目前鲁山县检察院披露的现有情况看,强奸案件的小赵16岁,故意杀人案的高一学生李某某,两人均已满14周岁。

《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虽然两人具备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但鲁山县人民检察院就两案促成和解、变更强制措施,最终法院对李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的做法,均与刑法的原则规定不相符。

“如此严重暴力性犯罪的处理、裁判,很可能为当下的初高中学生法治教育带来错误的示范影响,这是最要命的。”殷清利律师说。

官方回应:仍在开会研究

据“中国之声”报道,对于“冰释前嫌”引发舆论哗然一事,鲁山县委宣传部一位工作人员昨天向中国之声表示,相关部门正对事件进行研究。

“我们正在开会研究这个事,检察院、省检察院都正在进行……(省检察院和鲁山检察院正在协商是吗?)对对对,他们现在是检察院有专门人员(来研究),因为报告都是系统内部统一来弄”。

目前,引发舆论争议的文章已被删除。

评论:谨防政法宣传踩入“雷区”

文:孙建民 来源:法律读库

“冰释前嫌”强奸案的宣传文章在事件表述上确有不妥,不慎踩中了舆论宣传的“雷区”。

网友为什么反应如此强烈?

一是因为报道中呈现的处理结果与部分群众的认知存在很大差异。在很多人看来“强奸”是重罪,会给受害者身心造成巨大伤害,必须依法严惩。检察官协调双方当事人“和解”,会不会让嫌疑人借此逃脱法律制裁?一些人会产生如此怀疑。

二是因为很多人不明白“谅解”与“调解”、强制措施与审判结果的区别,特别是宣传中特意强调的嫌疑人从看守所出来恢复自由让他们误解这是最终结论。

逮捕与取保候审都只是强制措施,只是为了保证案件办理正常进行所采取的手段,取保候审并不代表无罪,也不代表没事了。强奸犯罪这类侵害公民身体财产安全的暴力犯罪,司法机关一般会对嫌疑人采取逮捕措施,但像本案这样嫌疑人是未成年人并取得对方谅解的情况,检察机关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也有法可依。

刑事案件是公诉案件,不会出现调解后就不处理的情况。本案并不是民事意义上的调解,而是双方当事人沟通之后,一方对另一方的谅解。司法流程并未中断,会继续进行。

如果检察机关不做出不起诉决定,该案会被移送法院审理,最终法院会依法审判,取保候审的小赵并不是什么事都没有了。另外,有些人将取保候审与法院判处缓刑人为等同,两者没有必然联系,司法实践中嫌疑人取保候审后被判处实刑的判例并不少见。

在没看过案件卷宗的情况下,本人不对该案的办理进行评价。但根据以往的经历和常识判断,该案检察官应不存在“贪赃枉法”的情形,试想一下,如果不是心怀坦荡怎么会去主动宣传这个案件?

这篇文章引起大范围的质疑是因为文章让人们对检察机关的中立性产生了疑问,特别是文章提到“希望双方能平心静气下来,面对问题,解决问题”,隐含对受害者一方过高的道德要求,仿佛受害者一方不接受对方道歉是不够理智一样。题目用“冰释前嫌”个人觉得也十分不妥,性侵之后即使出具谅解,这个“嫌”也无法冰释。

公众之所以反应强烈还是因为过去的一些宣传过于突出对未成年人嫌疑人权益的保护,总是在宣传司法机关如何化解矛盾让嫌疑人得到从轻处理。很多人认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不应仅针对嫌疑人,无辜受害的未成年人他的合法权益不更应受到保护?

个人觉得有些宣传报道应更严谨,不能让群众产生不必要的误会,从而影响司法机关形象。

在自媒体时代,政法宣传更应慎重,否则一“字”不慎、误解重重。

****************

心灵美文 | 优雅地生活感悟美好的人生

作者:新疆女声

发表时间:01-1913:30新疆妇联

得体的穿着打扮不仅关乎自己的形象,同时也是对他人的尊重。

作家三毛的散文《背影》中,有这样一段话:办公室里的妇女,她们的衣着和打扮,不仅是为了一己的舒适,也包括了对工作环境和他人的恭敬。

优雅的人的一颦一笑会让人觉得沐浴春风,这来源于足够得体的外表,更来源于有教养的言语和举止行为。

优雅的女人会以更加得体的语言去芬芳自己的生命,用最佳的修养去待人接物,她的举手投足,一言一行之间流露出成熟女人的韵味,令人难以忘怀并沉醉其中。

得体的外表会让人赏心悦目,得体的语言和举动会让人舒适安心,大家也都想和这样的人打交道。

内外兼修,是一个女人最优雅的模样。

时光静好,岁月安然。随着年龄的增长,越能够懂得更加从容的拥抱生活,以更加淡泊恬静的心态去面对生活,与生活为友。

这样的人似莲,处世淡定从容,待人宽厚仁慈,生活恬静而温暖

从容彼岸是生活,越是有生活的人越懂得与世界和解,胸襟也越开阔。

这样的女子生活里没有过多的喧哗与浮躁,有的更多的是安静与从容,她会蒸一壶茶,品一茗柔情似水温馨浪漫。她亭亭玉立,高贵脱俗,她的情感细腻丰富而且理智的。

优雅不同于美丽,它不是天生的,它是经过时间的磨砺,经过生活的洗礼,慢慢积淀,从言行举止到内心的淡定从容。

如果说女子似水,那么从容淡泊的女子就可以水滴石穿,以最好的形态活出最好的自己。

“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是繁华落尽,洗尽铅华,留在心底最深处的那一份涵养。

优雅是一种积极的生活态度。

优雅象征着高贵,这和一个人的财富地位无关,是来自骨子中与众不同的美丽、自信、高雅、智慧、浪漫和独立,体现在不可觉察的流动之间,别有一番情趣和情调。

刘嘉玲曾说:“我曾经以为在人生的抛物线上,30岁才是最高点,常常惶恐一年接近30岁却依然两手空空;我曾经以为50岁是坐着藤椅摇蒲扇,看天边云卷云舒日升日落的年纪。而今恍然,50岁可以是巅峰,也可以是起点,给自己长一点时间去成熟,让花期更长,让内心更笃定更强大,让今天比昨天更爱自己,更爱生活。”

是啊,任何时候都为时不晚,现在就是最好的时候。

优雅的女人会把生活过成诗,不断地为自己充电、修炼内功,时刻保持对新鲜事物的热情与激情。

不要总是感慨青春已逝,韶华易老。总有那么一群人,经历岁月的沉淀,变得更加知性优雅,不论走到哪里都留存着大方得体的美好印。

对于她们来讲,年龄只是一个数字,决不会成为人生的枷锁,在未来的生活里活出别致的人韵致和美丽。

优雅地生活,感悟更美好的人生吧!

****************

签署刑事和解协议书,是不是事情就和解了?

作者:律师在线咨询

发表时间:06-0414:38

刑事案件协议书是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双方经过协商达成赔偿的协议。刑事谅解书是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双方或家属达成和解并由被害人一方出示的法律文件。

网友咨询:

家人被他人砍伤,法医鉴定为轻伤。出院后,公安机关给我方出示了一份刑事案件和解书,要求我方签字如果签过字,我方是否就不能追究砍人方刑事责任?就不能对其进行诉讼了?

陕西至正律师事务所费光丽律师解答:

建议你们不要签,轻伤属于自诉案件,建议你们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对方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

自诉案件如果民事赔偿部分调解好,被告人一般都会要求自诉人撤诉,此时法院不要求再对刑事部分进行审理了。

费光丽律师解析:

1、根据刑事诉讼规定,刑事案件的起诉分为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轻伤害案件可以自诉,重伤害案件必须公诉,没有一点成为自诉案件的可能。

2、自诉案件自诉人与被告人可以自行各解,法院也可以进行调解,无论是当事人自行和解,还是法院进行调解,只要和解、调解成功,自诉人都有撤诉的权利。当事人之间进行和解或者法院进行调解是指案件起诉到法院之后的事,这不叫私了。所谓私了,就是指案件未经公安司法机关处理,而是当事人双方私下的进行和解或调解。如果不是严重的刑事犯罪,当事人之间均可以私了,但是如果构成严重刑事犯罪,当事人之间私了是无效和违法的。

3、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首先移送检察院批捕科(又叫侦监科),由批捕科进行审查决定是否予以批准逮捕,如果不构成犯罪或者属于自诉案件,检察院只能把案件退回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或者移送法院作为自诉案件进行处理。当然,公安机关也可以撤销案件,并告知被害人向法院提起自诉。此时公安机关已经不应再进行调解,如果案件到了法院,当然可以进行调解(一般是就民事赔偿部分进行调解,刑事责任部分不可能进行调解。社会上所说的刑事案件调解好了,是指民事赔偿部分调解好,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了。自诉案件如果民事赔偿部分调解好,被告人一般都会要求自诉人撤诉,此时法院不要求再对刑事部分进行审理了。公诉案件被告人与被害人就民事赔偿调解达成协议后,被告人一方往往会要求被害人一方出具书面的谅解书,同时由被害人提出要求法院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4、如果经调解达成协议,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双方当事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的姓名等基本情况;二是协议的具体内容,如甲方一次性赔偿乙方多少钱、以后因此事永无纠纷、要求司法机关对被告人从轻处罚或者适用缓刑,如果是自诉案件可以要求自诉人撤诉等;三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捺指印。关键注意:赔偿钱数、永无纠纷、表示谅解、要求从轻处理这几个方面。调解协议就按照上述内容进行写就行了,无需赘述。

5、是否在公安机关协调下进行均可以,但是调解结果及相关手续必须交到办案单位的承办人。

6、调解好的案件必须要有协议书、谅解书、收条。

****************

“奔驰哭诉维权”和解协议书曝光!女车主称还会消费

作者:人民日报

发表时间:04-1711:16人民日报社

“奔驰女车主哭诉维权”一事在4月16日晚以和解告终,维权车主W女士与西安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达成了换车补偿等协议。W女士告诉记者,以后还要消费,将继续监督他们。

记者从车主处获得的一份谅解协议书显示,和解协议内容包括更换同款同色的奔驰新车,且依旧以贷款方式购买;利之星敦促第三方机构免除并返还此前支付的15575元金融服务费;4S店赠送到店专人等VIP服务;奔驰方主动提出为女车主补办生日(农历),并邀请车主参观奔驰位于德国的工厂和流水线等。

W女士告诉记者,此前提出的诉求奔驰方面基本都有回应,对结果表示满意。同时,她感谢一直声援和支持她的网友们,“愿这个社会以后都人人为我,我为人人。”

W女士此前告诉记者,之后还会继续信任奔驰品牌。4月17日凌晨,和解协议签署后,W女士告诉记者,“我们还是客户,还要消费,将会继续监督他们。”

(来源:南都即时)

****************

美文正能量:学会放过自己(撑不下去的时候看看)

作者:幸福自在滴小虾米

发表时间:18-06-0808:39

与自己和解

对某些人来说容易

对另一些人来讲很难。

那些骨子里活的骄傲的人

友善地待人

对别人容易

对自己有点难。

那些骨子里活的骄傲的人

宽容地对待别人

严苛地对待自己。

因为他们骨子里要强。

他们没法接纳自己

当觉得自己的努力没能换取想要的幸福时

他们更加苛责自己。

他们很难学会放过自己。

可是谋事在人,成事在天

尽人事,听天命。

豁达一点

并没有那么难。

放过自己

才能开启另一扇窗。

学会与自己和解

才能创造更多的可能。

放轻松

生活很累

不需要背上太多压力外加对自己的自责。

你能行

哪怕现在这个方面不行

以后,肯定在别的方面能行。

会发现自己的长处

能看到自己的进步

肯发扬自己的优势

和解,放过自己

才能去创造无限可能。

****************

河南这个检察院,不仅促成强奸案和解,还有故意杀人案!

作者:生活报

发表时间:18-09-2309:45黑龙江日报报业集团

一名16岁的初二学生强奸了17岁的女生

检察院介入调解

双方居然“冰释前嫌”

男生家长还给检察院送来了锦旗

同一检察院还曾促成高中生故意杀人案和解

最终嫌疑人缓刑三年……

近几日,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官方微博发表了一篇文章,题目是《鲁山一初中生一时冲动犯错 检察官介入下双方冰释前嫌》。

但细读文章就会发现,这个案件恐怕不仅不宜“冰释前嫌”,反而是让人感到冰冷刺骨:这是一起强奸未成年少女案件。

初二学生强奸少女

经检察院调解赔偿八万和解,家人送锦旗

鲁山县人民检察院的文章说,小赵今年16岁,是鲁山县某中学初二学生。暑假里,小赵和17岁女孩小花强行发生了性关系。7月24号,鲁山县人民检察院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根据文章,承办案件的检察官韩昊要“最大限度的关注未成年嫌疑人的成长”,深入了解小赵的家庭成长环境,对小赵进行心理疏导。小赵写下悔过书和致歉信,希望能够得到被害人小花的谅解,也希望自己能够早日回到学校继续上学。

于是,办案检察官将双方的父母叫到一起,联系当地调解委员会对双方进行和解,“一切都以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为先”。最终,双方父母“冰释前嫌”,自愿签订了和解协议书,小赵家长赔偿了小花父母8万元。

文章原文

同一检察院还曾促成高中生故意杀人案和解

嫌疑人缓刑三年转学

无独有偶,鲁山检察在今年3月发布了一则喜报,称“选送的李某某故意杀人案入选全省未检十大精品案件”。该案系因校园欺凌引发的故意杀人案件。鲁山检察在办理该案时,积极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经协调将嫌疑人转入另一所高中就读,并提出缓刑的量刑建议,法院最终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强奸案嫌疑人已回学校上课

被害人小花染上传染性疾病

鲁山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赶在9月初开学之前,将小赵的强制措施由逮捕变更为取保候审,小赵得以在开学时回到了学校。小赵的母亲给检察院送来了锦旗,上书“执法为民、尽职尽责、情系少年、倾心相助”。

据早前平顶山市检察院消息,受害人小花因为这次侵害染上了传染性疾病,急需治疗。在鲁山检察院的这篇文章里,小花“状态平稳,成绩也比较稳定”,更是说出“我想让小赵当面向我道歉”。

是不是和稀泥?

检察机关:正在调查

文章发表后,迅速被网友大量转载,网友质疑集中在:强奸未成年少女,这种刑事案件是不是和稀泥?检察院有没有调解权力?这是否起到不好的示范效应?

针对以上质疑,昨天晚上,有记者多次拨打文章作者的电话,一直是接通但无人接听的状态。

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宣传处负责人则回复称,已经注意到这个舆情,正在调查。

文章可能来源于“检察好故事”征集评选

有网友猜测,这篇跟公众的常识明显相左的文章,可能来源于正在开展的2018年全河南省检察机关“河南检察好故事”征集评选活动。该活动征集作品体裁包括新媒体体裁和传统媒体体裁,要求故事能够准确生动地反映本地区检察工作亮点和成效。

这篇文章、乃至这个案子是不是为迎合这个活动“邀功请赏”的后果?昨天晚上,有记者多次尝试联系河南省检察院,电话长期处于“您拨打的电话正在通话中”的状态。

资深刑事律师:

强奸不能“和解”检察院程序违规

资深刑事律师刘昌松明确表示,刑事和解不适用于强奸这种严重的刑事案件,何况还是强奸未成年人这种性质尤其恶劣的案例。

刘昌松指出,刑事和解只适用两类案件:一类案件是民间纠纷。强奸罪是一个很重的罪,是不能适用和解的。第二类可以和解的,就是过失犯罪,强奸案很明显是典型的故意犯罪。按照这两类来看,这个案子肯定不能放到这里去的。

刘昌松同时指出,鲁山县人民检察院的调解程序也存在严重错误。法律规定检察官在刑事和解里面直接扮演一个主持者、担任一个和解协议的制作者,而不是说把它交给一个人民调解委员会这么一个调解机构,由他们去做。“检察官在旁边成为看客了,那就不对了。”

刘昌松律师也指出,公众对检察院发布的这一信息可能也有误读,认为刑事和解就是刑事结案方式了。虽然目前没有获得检察院方面的解释,但是按照法律程序,应该并不是这样。

他注意到,这个案子检察院最后是把逮捕的强制措施变更成了取保候审,这个案子就并没有完。它只是为后面的从宽处罚奠定了一个基础。

刘昌松律师认为,本案最终很可能先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待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小赵在考验期经受住了考验,就会作出不起诉决定,这是对未成年犯的一种特殊结案程序。

一起未成年人被强奸的案件

这样的处理是否真的合情合理?

相信检察机关能给出解释,打消舆论的疑惑。

来源:新浪新闻、中国之声,鲁山检察

****************

美文鉴赏:冬日里的一抹暖阳

作者:杭后新闻

发表时间:01-0820:51杭锦后旗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局

冬日里的一抹暖阳

作者:雨曦

——写给子周老师

新年第一天,雪后的空气清新湿润,漫山的白雪把天空映衬得格外蔚蓝。得知子周老师要进城办事并顺便看望我,我按捺不住喜悦的心情,来到楼下的广场翘首以待——

中午时分,子周老师如约而至。他在电话里说了所在位置,我第一时间去找他。由于在照片上见过老师,所以在人群中我一眼就认出了个子高挑的他。他穿着一身黑皮衣,虽然刚到知天命的年龄,但他的头发已全变成花白。见到他,我如见到了多年失散的亲人一样,感到特别亲切,毫无拘束感。相互简单寒暄几句后,他从车上取下给我带的甜荞面,就要匆匆返回。在我的再三挽留下,他才同意吃完午饭再走。

初识子周老师,是在我的微信朋友圈,缘于他的出彩文章和精美诗词,他文字功底深厚,写的文章朴实无华,诗词更是语言精炼,怎一个“好”字了得。他向来喜欢音律书法,酷爱文学,曾经当过民办教师,现虽为地地道道的农民,但他边种地边创作,几十年如一日,笔耕不辍,他的作品在《定西日报》及各大网络平台刊登。

后来有幸和子周老师同为网络微刊《陇上芳草地》(主编:李军芳)的编委,虽未曾谋面,但他那为人处世的低调随和,以及老黄牛一样的敬业奉献精神感动感染着每一个人。

子周老师可谓是《陇上芳草地》的头等功臣。芳草地里的文章,由军芳老师编辑,但修改的任务大多落在他和顽石老师的身上,也许是当过教师的缘故吧,他心细如丝,大到文章架构,小到标点符号,他都不放过。芳草地里的作者大多初学写作,虽然他们的文章来源于生活,取材上很接地气,但文稿质量还是不尽人意,不管是稚拙的文章还是粗浅的诗词,他都不厌其烦地一遍遍修改,直到自己满意为止。特别是当其他编委在核稿时一旦遇到疑难杂症,都会去求助他,他都会毫无怨言地重新接过稿件细心地修改校对。

今天能亲自见到子周老师,实乃欣慰。为了拉长相聚的时间,我首选了吃火锅。我们边吃边聊,锅内热气腾腾,席间暖意洋洋。品九香菜肴,道家长里短,聊种地养牛,侃写作心得,真有“酒逢知己千杯少”之感。

在谈到如何写好文章和诗词,子周老师重点列举了《陇上芳草地里》几个作者的文章及取得的进步,他边分析边教导我,让我受益匪浅。他还讲到,不论是写古体诗还是现代诗,古典诗词是必不可少的营养渊泉。

我不由遗憾曾经为人师表的他,因家庭拖累让他放弃了从教失去转正的机会,否则今天的他还会站在三尺讲台,桃李满天下!

他的朋友告诉我,子周老师看手机是有名的。

我笑道,那是子周老师常改文章的缘故。一看到总编军芳老师把文章扔到编委群里,他从来没有缺席过,就会义不容辞地抢先去修改。他经常忙里偷闲,一有时间就给大家校对文章。看到稿件,他都会忘记全身的疲劳,尽情徜徉在文字间,修修补补。而且他非常勤快,早上起得特别早,经常一大早就会架起茶罐,边喝茶边校对文章,待别人起床时,他早已喝完了茶,也校对完了文章。偶尔甚至在校对完文章后才起床喝茶。

有时媳妇把饭端上饭桌,催促几遍,他都听不见,待一篇文章改完了,饭早已凉了。

说到此,我刻意问道,你给大家无偿效力,嫂子抱怨过你吗?他坦言道“那倒没有”。

看来嫂子还是很娴淑的!

美好的时光总是过得很快,子周老师就要离开,我被他身上那股满满的正能量所感染,也被他的憨厚朴实所感动,他的到来,真如冬日里的一抹暖阳,驱走了严寒,融化了冰雪,温暖了我的世界。

长长的路需要慢慢地走,希望子周老师在写作这条路上越走越远!虽然过去的岁月里没有累累硕果,更没有鲜花和掌声,但文字让他寄托过真实的情感,诗意过单调的春秋,踩出了或深或浅的脚印,也见证了他平凡生活里有过并不平庸的爱和追求

来源:陇上芳草地、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

如不慎侵权,请联系小编立刻删除。

****************

海南HPV疫苗涉案人被曝欲与消费者和解,协议书曝光

作者:澎湃新闻

发表时间:04-2917:28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近日,海南博鳌银丰康养国际医院(以下简称“银丰医院”)涉嫌“接种假九价宫颈癌疫苗”事件备受关注。

4月29日,多位该批涉假疫苗的女性接种者向澎湃新闻(thepaper.cn)提供了一份《和解协议书》。多位接种者告诉澎湃新闻,4月17日,涉事“医务人员”王丽娜曾约见接种者,以“退回9000元接种费用,赔付1500元体检费用”为条件,希望求得和解。

和解协议书 受访者提供(本文图片均可点击看大图)

上述《和解协议书》,共包含4页内容,首页写有“因甲方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一案,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现达成和解协议如下”等内容。

同时,《和解协议书》附三张“谅解书”,分别为王丽娜、王晓丹、李晓娟三人与“受害人”寻求和解的说明,三张谅解书均写有三人姓名及身份证信息。

谅解书(王丽娜) 受访者提供

上述三份“谅解书”载明,因王丽娜、王晓丹、李晓娟等人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一案,“经双方充分协商,已达成和解协议,作为受害人,我们已经收到相关赔偿款,现我表示对王丽娜、王晓丹、李晓娟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行为予以谅解,请求办案单位依法对王丽娜、王晓丹、李晓娟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王丽娜曾以“博鳌银丰康养国际医院培训总监”等多个身份,负责联系了38名女性在银丰医院接种了涉事疫苗;王晓丹则是青岛美伯门之家美容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负责人,其与银丰医院合作并借用科室,销售并接种了涉事疫苗;而李晓娟疑为青岛美伯门之家美容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财务人员。

一位接种者提供的微信聊天截图显示,疑似王丽娜的微信号在4月15日发出如下信息:“这次疫苗,王总的家属已经联系我了,4月17日到达海南给大家说明并且处理。”

根据另一张微信聊天截图,前述疑似王丽娜的微信号约接种者4月17日晚7时在“三亚湾红树林度假世界”酒店面谈。

另一位接种者张女士告诉澎湃新闻,17日当晚,王丽娜与王晓丹弟弟王恒一起出现了协商现场,5名接种者前往前述酒店。“王丽娜和王恒说退9000元疫苗的钱,体检费用1500元,让我们签协议书,这事儿就算完了。”张女士说。

张女士还称,王丽娜在4月17日之前被青岛警方控制,17日王丽娜取保候审,才来到海南与接种者协商此事。

接受澎湃新闻采访的接种者称,他们最后都没有在上述材料上签名。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共有36名接种者在王丽娜处接种了此次涉假九价宫颈癌疫苗。

29日下午,澎湃新闻以消费者身份致电默沙东中国总部的客服电话询问此次36位接种者所接种的疫苗真伪。对方表示,目前国内的九价宫颈癌疫苗都以国外包装入市,均没有中文标识。即便以后产品配有中文标识,也无法从产品外包装来查询真伪,只能对药剂进行检查。

虽多次尝试,截至发稿,澎湃新闻未能联系到王丽娜等人回应“和解”谈判过程。

--免责声明-- 《刑事和解协议书、谅解书?怎么写?》是一篇非常优秀的文章,文笔优美俱佳,如果《刑事和解协议书、谅解书?怎么写?》这篇文章结尾注明了由本站原创,那么《刑事和解协议书、谅解书?怎么写?》版权就属于本站,如果没有注明那么《刑事和解协议书、谅解书?怎么写?》这篇文章则转载于网络,或者由本站会员发表,版权归原作者,只代表作者观点和本站无关,如果您认为《刑事和解协议书、谅解书?怎么写?》这篇文章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我们会在看到第一时间删除《刑事和解协议书、谅解书?怎么写?》这篇文章828la112011。

【结语】:刑事和解协议书、谅解书?怎么写?(全文完),小编在下方为大家整理了更多好看的相关文章,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温馨提示】:早睡早起,按时吃饭,多运动,每天开心学习和工作,做个健康的正能量人士。

更多【刑事和解协议书、谅解书?怎么写?】推荐文章

<small id='828la112011'></small><noframes id='828la112011'>

  • <tfoot id='828la112011'></tfoot>

      <legend id='828la112011'><style id='828la112011'><dir id='828la112011'><q id='828la112011'></q></dir></style></legend>
      <i id='828la112011'><tr id='828la112011'><dt id='828la112011'><q id='828la112011'><span id='828la112011'><th id='828la112011'></th></span></q></dt></tr></i><div id='828la112011'><tfoot id='828la112011'></tfoot><dl id='828la112011'><fieldset id='828la112011'></fieldset></dl></div>
          <bdo id='828la112011'></bdo><ul id='828la112011'></ul>